(一)
我国有56个民族,是一个多民族、多语言、多方言、多文字的国家。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,是中华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。
汉语是我国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,也是世界上作为第一语言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。我国除汉族使用汉语外,回族、满族等也基本使用或转用汉语,其他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,许多民族都不同程度地转用或兼用汉语。
现代汉语有标准语和方言之分。普通话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语,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、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、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规定:“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。”2000年10月31日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确定普通话为国家通用语言。
(二)
汉语方言通常分为十大方言:官话方言、晋方言、吴方言、闽方言、客家方言、粤方言、湘方言、赣方言、徽方言、平话土话。各方言区内又分布着若干次方言和许多种“土语”。其中使用人数最多的官话方言可分为东北官话、北京官话、冀鲁官话、胶辽官话、中原官话、兰银官话、江淮官话、西南官话八种次方言。
从语言的系属来看,我国56个民族使用的语言分别属于五大语系:汉藏语系、阿尔泰语系、南岛语系、南亚语系和印欧语系。汉藏语系分为汉语和藏缅语族、侗台语族、苗瑶语族。属于藏缅语族的有藏、嘉戎、门巴、仓洛、珞巴、羌、普米、独龙、景颇、彝、傈僳、哈尼、拉祜、白、纳西、基诺、怒苏、阿侬、柔若、土家、载瓦、阿昌等语言;属于苗瑶语族的有苗、布努、勉等语言;属于壮侗语族的有壮、布依、傣、侗、水、仫佬、毛南、拉珈、黎、仡佬等语言。阿尔泰语系分为蒙古、突厥、满—通古斯三个语族。属于蒙古语族的有蒙古、达斡尔、东乡、东部裕固、土、保安等语言;属于突厥语族的有维吾尔、哈萨克、柯尔克孜、乌孜别克、塔塔尔、撒拉、西部裕固、图佤等语言;属于满—通古斯语族的有满、锡伯、赫哲、鄂温克、鄂伦春等语言。属于南岛语系的是台湾高山族诸语言,还有海南回族的回辉话。属于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的有佤、德昂、布朗、克木等语言。属于印欧语系的是属斯拉夫语族的俄语和属伊朗语族的塔吉克语。朝鲜语的系属尚未取得统一意见。